根据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近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铁东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高守德主持召开与铁东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昕的见面沟通会,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会上,高守德作了动员讲话,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李昕主持会议并讲话。
市委第四巡察组副组长及巡察组同志,铁东区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出席会议,铁东区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相关同志列席会议。
高守德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新时代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开展巡察工作,就是要督促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做到“两个维护”,保障党中央大政方针落到实处;要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要坚持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紧密结合,切实提高基层监督能力、增强基层治理实效。
高守德指出,要牢牢把握重点,深刻领会本轮巡察的监督内容,主要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同时围绕营商环境监督重点,深入查找群众反映强烈、政策不落实、严重制约发展的营商环境方面突出问题。
高守德强调,要强化政治担当,共同完成好市委交给的巡察任务。此次对铁东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巡察,既是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也是市委交给巡察组和被巡察党组织的共同政治任务,希望铁东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组书记要带头增强接受监督和自我监督的意识,带头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带头支持配合巡察工作,带头如实向巡察组反映情况,发挥示范表率作用,营造良好监督氛围,确保巡察任务顺利完成。
李昕表示,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巡察工作的安排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对巡察工作部署要求上来,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支持巡察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积极配合衔接,全力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加强统筹协调,严格按照巡察组的工作计划,服从巡察组的统一安排,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为巡察组客观、全面、真实、深入地了解情况提供有力保障。三是强化纪律意识,自觉主动接受巡察。本着对党和检察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汇报工作、反映情况。不夸大成绩,不隐瞒问题,不回避矛盾。四是狠抓落实整改,推动检察工作实现新发展。将巡察监督与推动我院检察工作发展结合起来,正确认识和对待巡察组的监督,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确保巡察工作圆满完成,取得实效。
市委巡察组将在铁东区人民检察院工作2个半月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0412-2697592;专门邮寄地址鞍山市铁东区五一路9-9;专门电子邮箱:806894646@qq.com。巡察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8:30—17:0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3年12月13日17时。根据巡察工作条例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检察院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